上周,立法會通過了《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全國人大在三月份通過的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條例草案涵蓋8項主體法例和24項附屬法例,修補了香港原有選舉法律的不足和漏洞。可以說,去年實施香港國安法、隨後確立公職人員宣誓效忠的制度,加上剛完成的完善選舉制度修例,目的是從法律和制度上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根本原則和確立香港的政治秩序,確保出任公職的人都有著共同的價值基礎,包括堅定支持「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尊重特區的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從制度上明確了參政要求,能為香港建構一個更符合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並讓各界廣泛參與的新選舉制度,有利於營造良政善治的穩定環境。
上述一連串舉措,可讓「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在香港行穩致遠,讓香港能鞏固及強化在這制度下的獨特性與優勢,並可因此而更蓬勃發展。在「一國兩制」之下,基本法保障了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和普通法制度、司法獨立、資金自由進出、貨幣自由兌換,以及可自行訂定稅制。歷史的發展和這些制度優勢,讓香港成為國際和內地人才及資金的匯聚地,以及「引進來」和「走出去」的高效平台。
香港的發展軌跡告訴我們,面向國際是必須的,緊靠國家卻是根本。如何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關係到香港未來的繁榮和機遇,特別是十四五規劃的實施和粵港澳大灣區戰略的加速推進,從創科到金融、從國際航空樞紐到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從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到區域知識產權貿易,香港都大有發展潛力。
近年鄰近城市高速發展且機遇處處,但回望過去近十年的香港,往往予人發展停滯的感覺,特別是政治爭拗不斷、議會內耗空轉日趨嚴重,窒礙了政府的治理效能。2019年下半年的嚴重違法暴力衝擊,以至分離主義與港獨主張的出現,損害了香港的治安、法治和投資環境。可以說,香港國安法落實到選舉制度完善,平定了過去的亂象,扭轉習非成是的狀態,從制度上建構「愛國者治港」的新秩序,確保香港重回社會安全、政治穩定、守法有序的環境。
在新選舉制度下,「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得以加強,政府的治理效能得以提高,未來香港社會將可以集中精力處理社會、經濟及民生等議題,包括土地房屋等一些纏結難解的老問題。客觀現實是,在理順了政治秩序後,各界及社會均對處理這些長久以來制約香港發展的深層矛盾,有著很高的期望。特區政府須匯聚最大能量,與社會各界合力解決問題。
自2020年國安法立法至今,香港迅速由亂轉治。目前,做好防疫抗疫工作繼續是頭等大事,辦好未來三場重要選舉也很關鍵。同時需要部署的是善用新的政治環境,以創新思維全力破解深層次問題。這兩年的制度改革經驗告訴我們,即使面對又大又難、甚至看似不可能解決的制度性問題,只要能從問題的本質著手正確研判,以創新的思維從國家及香港的利益出發擬備好對策,加上細緻的部署和無比的決心來貫徹執行,問題都會迎刃而解。2021年將標誌著香港經歷由亂轉治,並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里程。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