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早前舉行,監誓人對其中17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疑,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及後一名區議員請辭。經考慮書面回覆和相關資料,政府公布,其餘16名區議員的宣誓確定為無效宣誓。
16名區議員分別為荃灣區議會的林錫添和李洪波,屯門區議會的曾錦榮和張錦雄,元朗區議會的黎國泳、黃偉賢、鄺俊宇、張智陽、伍軒宏、黎寳華、陳詩雅和李煒鋒,葵青區議會的唐皓文和梁靜珊,離島區議會的王進洋和徐生雄。
上述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本月8日舉行,當天68名區議員宣誓,其中51人宣誓有效。監誓人對其餘17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即日致函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元朗區議員陳美蓮本月11日請辭。
監誓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所訂原則和相關法律規定,確定該16名區議員的宣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