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的財政預算案在上周三公布,我和律政司的同事在翌日已透過視像會議與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議員交流和回答他們的提問,雖然有部分議員因為有其他公務而未能出席,但我期望在不久的將來可再次跟他們見面和分享我們的政策。今次的預算案提到香港具備「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優良的法治傳統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等因素,因此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香港經濟的必然之路。為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律政司將盡快落實《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1和《與仲裁結果有關收費架構》兩項措施,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
自回歸後,內地與香港共簽訂了九項民商事司法協作安排,我很高興代表律政司在過去三年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了當中四項,包括《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九項安排中有八項已經落實生效,因此,律政司目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爭取早日實施餘下的一項---《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以實現兩地民商事判決司法協助的基本全覆蓋,為兩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落實《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後,將減少當事人就執行判決向內地和香港法院重新提出訴訟的需要,以一個簡單的執行機制,確保正當程序在兩地獲得遵從。我們憑藉「一國兩制」的特點,將安排的適用範圍擴大,涵蓋就合同及侵權爭議作出的判決,甚至比《海牙判決公約》2的適用範圍更為廣闊,正好體現國家對香港的堅定支持。我們期望在今年第二季將有關立法建議提交予立法會。
與仲裁結果有關收費架構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報告書,建議修改香港法律,撤銷禁止律師在香港及在香港以外地方進行的仲裁(並不涉及其他香港的法院程序)採用與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的相關規定,目的是提高香港在仲裁方面的競爭力,務求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對手提供相同的安排,這個做法亦有助擴大尋求公義的渠道,以及回應當事人日益殷切的需求而提供釐定價格和收費形式的彈性,可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主要仲裁樞紐的地位。
我們必須修訂兩項法例以落實《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並預計在今年第一季將有關修例建議提交予立法會。
我很高興有機會跟議員在網上會面和解答問題,讓他們了解這兩項安排如何有助業界在國際市場大展拳腳,亦可促進內地與香港的交易,從而提升香港作為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與此同時,我亦向他們簡單介紹預算案內支援中小企以及在大灣區發展的措施,這些支援措施除了令中小型律師樓和大律師事務受惠外,也為業界在大灣區拓展業務帶來莫大的幫助。
展望將來,律政司會繼續推展「願景2030---聚焦法治」下的各項活動,包括法治教育,同時會盡快落實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的運作,以及推動和提升香港作為其他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為業界創造機會,全力配合國家政策,為國家的繁榮作出貢獻。
(以上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3月4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1《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22019年7月2日簽訂的《海牙承認與執行外國民商事判決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