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將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行政長官李家超對此表示歡迎,指此舉貫徹中央政府對香港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本月會發行不超過50億元的兩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兩年期債券屬藍色債券,募集資金主要用於海洋經濟和海洋保護項目。三年期和五年期則屬可持續發展債券。
深圳市人民政府會發行不超過50億元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同樣分為兩年、三年和五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債券屬綠色債券和藍色債券。
李家超表示,海南省政府是首個使用香港融資平台和專業服務發行債券的內地省政府,而深圳市政府是繼去年的成功經驗後再次在港發債,兩者均充分展示香港是發行人民幣債務產品的首選平台。
他說,發債體現《十四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進一步豐富香港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增強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的活力,同時促進人民幣國際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歡迎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透過本港融資平台發行人民幣債券,吸引國際資金助力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他認為,此舉進一步擴大和深化本港人民幣債務市場,發揮香港作為國際投資者配置資產的重要平台、國際資金進入內地的獨特橋樑角色。
他續說,根據3月起實施的《豁免利得稅(深圳市人民政府債務票據)令》,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發行債務票據所支付的利息,以及獲得的利潤,可獲豁免徵收利得稅。特區政府會修訂法例,擴大稅務優惠的涵蓋範圍至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其他內地省市人民政府在港發行的債務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