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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並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釋法。李家超表示,中央高度重視並會盡快處理,若中央接納其建議,則黎智英案在釋法後審理才屬最合適。
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重申,建議提請人大釋法旨在釐清一個問題,即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李家超回應傳媒提問時指出,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申請參與黎智英案,作為黎智英的法律代表,有關情況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次出現,並無先例。
他續說,此次希望釐清的問題只針對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大律師或律師。若外籍律師在香港具全面執業資格,便可參與處理相關案件。
律政司會向法庭申請押後黎智英案。李家超認為,若中央同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最符合案件和整體法制利益的做法,是待有釋法結果後才處理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