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3)條,指明明年1月1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
行政長官並按照《立法會條例》第9(2)條,指明明年1月12日為2022年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按照條例第10(1)條,行政長官指明當日上午11時為第七屆立法會首次會議日期和時間。
有關第七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2022年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以及第七屆立法會首次會議日期和時間的公告今日刊憲。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3)條,指明明年1月1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
行政長官並按照《立法會條例》第9(2)條,指明明年1月12日為2022年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按照條例第10(1)條,行政長官指明當日上午11時為第七屆立法會首次會議日期和時間。
有關第七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2022年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以及第七屆立法會首次會議日期和時間的公告今日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