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當局宣布本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來港進行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商務等交流訪問,特區政府表示歡迎。
特區政府指,香港與內地已全面通關,推出此項措施有助促進大灣區人才互動,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發展動能,達至互利雙贏。
新措施下,符合內地當局訂定資格的六類人才,即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和其他人才,可申請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
相較目前商務簽注的七天逗留期限,人才簽注大大提高合資格高端人才訪港的便利性。持人才簽注人士如同時符合早前擴展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資格,也可以訪客身分在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而無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
根據現行安排,訪港內地居民必須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赴港簽注。雙程證及赴港簽注的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職權範圍。
特區政府表示,新措施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為進一步推動大灣區建設發展取得實質成果,當局會繼續與內地當局緊密溝通,在良好基礎上推進大灣區人才交流和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