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下周一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增加九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並擴大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其中,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造成噪音滋擾,扣分分數會由五分增至七分。
至於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扣分分數會由七分增至15分。此外,警告機制不再適用於損壞雨水/污水管。
擴大適用範圍方面,「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為「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若公屋租戶或中轉房屋持證人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該等人士在終止租約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房委會會加強宣傳經修訂的扣分制,提醒租戶保持公德心和同理心,共同建立美好的屋邨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