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根據《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法定假日由今年至2030年逐步增至17天,今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佛誕。
該處指,《僱傭條例》下所有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和年資,均可享有法定假日。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未來新增的法定假日依次為2024年起生效的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2026年起生效的復活節星期一、2028年起生效的耶穌受難節,以及2030年起生效的耶穌受難節翌日。
查詢可致電2717 1771或瀏覽相關專頁。
勞工處表示,根據《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法定假日由今年至2030年逐步增至17天,今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佛誕。
該處指,《僱傭條例》下所有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和年資,均可享有法定假日。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未來新增的法定假日依次為2024年起生效的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2026年起生效的復活節星期一、2028年起生效的耶穌受難節,以及2030年起生效的耶穌受難節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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