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下月1日正式推行,用戶須按《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實名登記。
當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和電話儲值卡,均須於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於期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該儲值卡。
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若非轉台或開立新電話號碼,無須再行登記。
用戶可根據所屬電訊商發出的指示,透過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等途徑登記。個人用戶須登記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並提供身份證副本。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名年滿18歲人士確認,且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
企業用戶須提供商業登記資料並指定一人為負責人,並提供該人的個人資料。
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溝通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語音、數據或短信服務的電話智能卡。每名個人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十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