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年2月11日舉行,明日上午9時至下月11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
本輪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或將於2022至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中學、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的人士。如申請人曾於局方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便不可再次參加測試。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第四輪測試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明年4月16日舉行;第五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明年6月舉行,詳情稍後公布。
2023至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新聘教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