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應律政司申請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出禁制令,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積極研究相關跟進工作。
李家超今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會見傳媒時說,有關歌曲在2019年起廣泛流傳,並常被用作煽動他人參與極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煽動等罪行的行為;有關歌曲也被不正確地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傷害,也傷害民族感情。
他說,特區政府有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他已要求律政司研究相關判詞和後續工作。
李家超續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特區的責任和義務,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涉及國家的尊嚴和主權,絕不容許被侮辱、貶損或曲解。
他希望廣大市民知道,當局只會聚焦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涉及犯罪的人士,以保障其他700多萬名香港市民。
他說,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所帶來的威脅可以是突如其來的,因此當局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有關罪行和活動,這也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