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後,勞工處將實施多項措施優化補充勞工計劃,並於下周一開始接受申請。勞工處會致力在三個月內完成處理計劃下通過甄別的申請。
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僱主必須就每宗申請的職位空缺展開四星期本地招聘,以優先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填補空缺。勞工處會把空缺詳情發送予勞顧會委員和相關職工會,以便他們轉介合適的本地求職者應徵有關職位。
現時,每宗申請經甄別後,勞工處的勞工督察會與申請僱主聯絡,安排巡查僱主的辦公地點和擬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核實有關資料。勞工處會改以審視文件代替勞工督察巡查,並按情況向僱主以電話或書面核實。
勞工處下月會為僱主舉辦五場簡介會,解釋提交申請的注意事項,並即場解答疑問。
為保障輸入勞工的僱傭權益,僱主必須讓他們在抵港後八星期內出席僱傭權益簡介會,確保輸入勞工了解在香港工作的僱傭權益。
如擬輸入的勞工為內地居民,優化計劃下的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准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此外,僱主除在香港境內安排輸入勞工的住宿外,優化計劃容許僱主安排輸入勞工在內地住宿或讓輸入勞工在其位於內地的住所居住。
優化計劃的申請表格等詳情載於勞工處網頁。查詢可致電2150 6363。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6月13日通過建議,為建造業及運輸業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以及透過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26個職位類別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兩年等優化措施,紓緩其他行業人手短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