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下午2至3:30時, 香港共享創意 Creative Commons 於香港兆基創意書院成立, 超過200人到場, 首先有Snoblind共享音樂現場演奏(如下圖).
然後司儀莫乃光先生介紹創始人- 史丹福大學法律學院Lawrence Lessig教授、總幹事 - 伊藤穰一先生(如下圖).

Lawrence Lessig教授及伊藤穰一先生清楚介紹共享創意(CC)是涵蓋範圍廣泛的彈性版權授權條款。傳統版權條款要麼是「保留全部版權」,要麼是無任何保護的「公共領域」。而共用創意則處於兩者之間,既方便創作者「保留部份版權」,又容許他人使用作品。
現在50多個國家正在使用Creative Commons 版權標準, 有幾個類別: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活動及版權標準,希望我們能夠善用Creative Comm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