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以訂立法律框架,容許警務處就交通罪行或違例事項,以電子方式發出罰款通知書。政府期望明年起逐步以電子方式執行交通法例。
運輸及物流局指,現時法例並未容許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政府因此必須修例,供警方以短信、電郵等電子方式向市民傳送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容許運輸署向車主和司機收集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交通執法用途。
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是《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下智慧出行的新措施之一,旨在通過科技應用,提升交通執法行動的效率。長遠而言,此舉可望幫助司機培養更佳的駕駛態度,從而減少交通事故和違例泊車,提升道路安全和紓緩擠塞。
另外,警務處會推出專屬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方便市民查閱告票資料和以電子支付方式繳付罰款。為協助市民適應新措施,現行繳付罰款的方式仍會保留。推行新措施前,警方會加強教育和宣傳,讓大眾了解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的運作模式。
條例草案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