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活動一定是追求利潤的。但追求利潤的方式有二:一個是利潤不在手上,於是追求(或創造)高利潤的市場;一個是手上有巨額利潤,追求的是進入障礙的建立,讓利潤保持在自己手裡。前者叫創新,後者叫競爭。但兩者是一體的兩面,只是角度不同。一面和利潤的創造有關,一面和利潤的消滅有關。
而整個創新活動從商業的範疇來看,就是不停地搜尋高利潤的可能、創造高利潤、然後消滅這個高利潤。消滅一個組件或環節的利潤,消滅一整個產業鏈的利潤,都是一整個產業成熟過程中經常性的工作成果。
於是反過來看,當每個人保護自己既有利潤的手段越好,這個市場就越不鼓勵創新。
但過去十年,網路讓創新的擴散成本下降。一個想法結合其他想法的成本下降了,市場驗證的成本下降了,接觸資本市場的成本下降了,商品或服務擴散的成本也下降了。
這意味著競爭的壁壘被無情地摧毀,利潤的保存從來沒有如此困難。你會製造的別人也會,你能傳播的訊息成本別人更低,別人的交易機制成本更低,別人的內容產製速度更快,設計一下就過時了,價值的獨特性一下就被複製了。過時的迅速過時,獲利迅速轉移,利潤迅速蒸發。
熟悉競爭的權威管顧公司倒閉,創新成為顯學。只有一個創新甚至還不夠,我們要的是具有連續創新能力的個人和組織。Scott D. Anthony 在他的書《The Little Black Book of Innovation: How It Works, How to Do It》中警告:「我們每一個人不能只是思考如何把現在的工作做得更好,還得思考要如何改變及重新定義我們的工作。」創新並不是一種職業,不是一項方法,也不是一個領域。創新是一種態度,一種要比既有狀態更好的態度。有了這個態度,才可能在不同的職責上使用不同的方法,應用在不同的領域。
個人的收入、企業的獲利、國家的強盛,全仰賴這個態度。
我越來越覺得,創新是一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學問和工夫。最多只能肯定一件事:創新幾乎都從新創開始。既然這樣,那就先開始吧。
(圖片來源:pobre.ch, 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