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今日正式發布和施行。政府表示,此乃大灣區法治建設的開放及香港融入大灣區發展的里程碑。
評審標準和操守準則本月10日在第三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上通過。政府指,制定統一的標準和準則有助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發展,並加強大灣區內調解使用者的信心。
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由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制定及頒布,供三地法律部門制定評審細則時執行;調解員專業操守的最佳準則則讓三地調解機構在制定詳細專業操守標準時,作為參考及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