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18至59歲人士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滿三個月便可接種第三劑疫苗,他們下周一上午8時起可登入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接種。
網上預約系統同時開放予年滿12歲免疫力弱人士預約在接種第三劑疫苗後三個月接種額外一劑,即第四劑疫苗。其他組別人士預約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安排已於本月4日公布。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連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早前建議,縮短一般人士接種新冠疫苗相隔的時間,並強烈建議已接種兩劑科興或復必泰疫苗的成年人在接種第二劑三個月後盡快接種第三劑復必泰疫苗。
另外,聯合科學委員會連同專家顧問團本月13日就兒童和染疫後康復人士接種新冠疫苗的安排發表暫擬共識建議。
因應最新建議,受感染前未完成接種兩劑或以上疫苗的康復者,可在康復最少三個月後,攜同康復紀錄,包括出院文件、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發出的陽性核酸檢測短信或電子或紙本紀錄、衞生署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信或電子紀錄、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或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康復紀錄,到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
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不能作為有效康復紀錄。政府正根據最新專家建議和預約人士在電腦系統的康復紀錄提升預約系統,便利康復者在網上預約。
至於安老院舍的康復院友,如果他們之前不曾接種,他們康復後一個月可接種第一劑,之後最快一個月可接種第二劑;如果之前已接種第一劑,其後感染,康復後三個月可接種另外一劑。提供外展接種服務的醫療團隊會根據暫擬共識建議作出相應安排。
至於免疫力弱人士,他們於康復後可帶同相關醫生證明文件到指定接種地點,以確認符合接種疫苗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