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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宣布,下周一起,包括新冠康復者在內,所有到公立醫院作特別探訪的人士均須提供48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減低病毒傳入醫院的風險。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醫療成效及科技管理)關慧敏今日在簡報會上表示,因探病而需要在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者可獲豁免檢測費用,只需向工作人員說明檢測原因即可。他們也可選擇到認可機構接受檢測。
上述檢測要求也適用於涉及其他特殊臨床原因的恩恤探訪安排。
至於危急或臨終病人的恩恤探訪,市民可提供48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或24小時內有效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以進入醫院探訪。然而,若市民在探訪前提交快測陰性結果證明,須於探訪後盡快接受核酸檢測並於兩天內補交陰性結果。
在緊急情況下,如探訪者未能於探訪前提供新冠病毒檢測結果證明,須於探訪後立刻進行快測並遞交結果,以及於兩天內補回核酸檢測陰性檢測結果。
局方重申,所有探訪人士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而在「疫苗通行證」下獲豁免接種疫苗的人士,若符合檢測要求,也可到公院探病。
醫院職員會聯絡家屬預約登記探訪,家屬無須自行聯絡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