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委員會就公民及政治權利發出聲明,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當中有關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和香港一般狀況的無端批評和不實評論,敦促歐盟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
特區政府強調,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在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而《香港國安法》確實達到預定效果,迅速和有效恢復穩定和安全是在香港生活的人和香港商戶的親身經歷,無可爭議。他們對香港繼續作為開放、安全、有活力而友善營商的都會感到釋懷和高興。
頒布《香港國安法》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特區政府表示,歐盟以雙重標準故意詆毀,作出的指控毫無根據,令人訝異。
特區政府指出,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是違反法治精神,強調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