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彈性安排明年5月1日終止。
為協助外傭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自2020年年初實施一系列便利外傭及其僱主的措施,包括容許延長現行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和延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彈性安排。
鑑於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和個別航線熔斷機制已分別於今年4月1日和7月7日取消,往返香港和外傭主要來源地的航班供應陸續恢復;抵港強制檢疫要求已於9月26日撤銷;入境管控措施逐步放寬,政府檢視情況後,決定由明年5月1日起終止彈性安排。
若外傭合約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屆滿,僱主可申請延長合約有效期限,最多六個月。然而,如合約早前已按當局宣布的彈性安排獲准延長,則其申請不會獲考慮。
至於延後返回原居地的安排,現時外傭在合約屆滿後,可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時限由合約完結後起計,最長一年。假如此一年期限在明年4月30日前屆滿,外傭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八星期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
所有申請需於明年4 月30日前遞交,逾期概不受理。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盡早商討有關聘請、續約或返回原居地的安排,以免違反相關規定。
查詢僱傭權益可經電郵或致電勞工處專線2157 9537,查詢外傭簽證申請則可經電郵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