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日發表「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況」主動調查報告。運輸署同意報告的建議,表示會進一步全面檢視接載殘疾人士證明書的申請資格和審批準則,加強阻嚇不當使用的行為。
運輸署表示,考慮到身體癱瘓和下肢殘疾的人士需以輪椅代步及由陪同者接載出行,並有實際需要使用空間較大的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該署在2021年1月將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資格由僅限「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持有人,擴展至包括「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持有人。
新措施旨在促進他們融入社會,並支援照顧者,減輕其負擔。運輸署感謝申訴專員公署認同此目標與現行政策一致。
新措施實施後,因應不同持份者提出的意見,運輸署已立即作出改善,包括收緊證明書的申請和審批要求,並加強監察泊車位的使用情況。
署方又積極增加路旁專用泊位,截至今年3月底,車位已由449個增加至531個,另外36個車位正在或準備興建中。
運輸署會繼續檢視有關泊位的需求和供應情況,並每年調查路旁專用泊位使用率,以充分評估需求和供應情況。署方並會就證明書持有人可使用的車輛種類制訂合理標準,預計2023年下半年就有關修訂建議諮詢相關團體。
此外,運輸署正研究運用新科技,在路旁專用泊位設置智能監察系統,加強監察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