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同意中、低層公務員加薪4.65%,高層公務員加薪2.87%,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會見傳媒時說,高層與中層公務員加薪幅度與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當局並採取過往做法,調高低層公務員加薪幅度至中層公務員水平。首長級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則與高層公務員看齊。
行會充分考慮薪酬調整機制下六大因素後同意提出上述方案,六項因素分別為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薪酬趨勢淨指標、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
楊何蓓茵指,香港經濟正在復蘇,但外圍環境仍不確定,政府在上一財政年度和本年度有相當赤字,財政儲備將進一步下降,三個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也高於過去一年的通脹幅度,行會已平衡有關因素。
當局明日與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職方會面,聽取他們對方案的意見。政府會爭取立法會休會前諮詢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然後將方案提交財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