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上月31日晚上有人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叫喊具煽動性口號,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再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一名37歲男子和一名58歲女子。
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和檢取相關證物。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的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國安處高度重視案件,本月3日已經以同一罪名拘捕年齡介乎33歲至79歲的兩男一女,本月27日至28日再以同一罪名拘捕年齡介乎46歲至65歲的另外一男兩女。該六人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強調,所謂「831事件」並無事實根據,別有用心的人藉此散播謊言、攻擊特區政府和抹黑警隊,企圖以危害社會安寧的手段達致其政治目的。有關行為涉嫌干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