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周五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第二場區議員宣誓儀式,所有在任九龍區區議員均獲邀出席,監誓人已向他們發出宣誓儀式邀請函。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該場宣誓儀式涵蓋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黃大仙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監誓。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符合該解釋和香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不符合者則應確定為無效,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政府將於宣誓儀式後發布宣誓有效的區議員名單。如區議員宣誓有效性存疑,監誓人會按相關法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