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與沙田裁判法院接獲恐嚇信件,律政司表示,香港乃法治社會,絕不姑息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非法惡行。任何人以違法的卑劣手法企圖影響法官審理案件,政府必定嚴肅跟進。
律政司發表聲明指,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且受《基本法》第85條保障,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嚴正譴責近期涉及刑事恐嚇法官的案件,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司法人員接連收到恐嚇信件,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