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現金發放計劃自去年6月21日起接受登記以來運作順暢,截至今年11月23日,逾650萬名合資格登記人已獲發一萬元,該計劃下月31日截止登記。
現金發放計劃於2020至21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並持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而尚未登記的市民,須在截止登記日或之前經電子或書面登記。
經銀行進行電子登記並獲核實符合資格的登記人,一般會在登記後約一周經其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到款項。
至於經銀行或香港郵政遞交書面登記表格及經香港郵政網站遞交電子登記表格人士,一般會在登記後約兩周經其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到款項,或收到香港郵政以短信或信件形式發出的領取支票通知;選擇領取支票的市民,則須於通知所列時段內親到指定郵政局領取。
現金發放計劃下發放的支票有效期為六個月,登記人如未有在支票發出日期六個月內領取支票,該支票即會失效,新支票會自動重發並置於同一郵政局待領。截至11月23日,尚未領取的重發支票約3,200張,其中約900張有效期今年內屆滿。
政府提醒市民小心處理個人資料,以免不法之徒藉現金發放計劃行騙。
查詢可致電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