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申請人需具備大學或以上學歷,最少15年相關行政、管理或專業經驗,以及全面、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充分理解國家的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設立公務員學院是特區政府為加強公務員各方面培訓而推行的重點項目,院長須履行學院提升公務員培訓的使命,特別是透過提升培訓,使公務員隊伍在確保「一國兩制」準確全面落實方面更好地擔當政府的骨幹。
因此,申請人需具備敏銳觸覺,洞悉公務員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
招聘廣告載於政府網頁,並在報章刊登。當局已發出內部職位空缺通告,邀請屬實任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或以上或屬同等職級,並符合入職條件的在職公務員申請。
公務員學院院長一職屬單一職級職系,為首長級薪級第六點的職位。獲錄取的申請人不論是在職公務員或外界人士,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政府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委任合適人選擔任院長,以便學院在其領導下盡早落實各項措施和計劃,加強、擴闊和深化公務員培訓,並為學院進一步規劃和發展訂下方向。
公務員學院將於下月成立,院長人選到任之前,院長一職由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暫時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