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向受第五波疫情影響而短暫失業的合資格人士、暫時停工的指定處所員工發放一萬元一筆過援助。計劃本月23日接受申請,下月12日截止。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今日舉行記者會,交代計劃詳情。她說,計劃旨在協助短暫失業人士紓緩財政壓力,全職、兼職僱員或自僱人士均可申請,無分行業。
申請人須於去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滿18歲,持有效香港身份證和符合通常居港要求。他們並須於去年10至12月期間有最少一個月在港工作,月薪介乎2,700元至三萬元,提交申請前至少連續30日失業。
何珮玲表示,因應政府收緊社交距離措施,美容院、健身中心等處所自1月初起被勒令關閉,食肆也暫停晚市堂食,生意大受打擊,不少僱主要求僱員放無薪假或停薪留職。就此,政府決定放寬計劃申請資格,除短暫失業人士外,受僱於13類處所和餐飲處所但暫時停工的僱員也可申領一萬元臨時失業援助。
至於因轉工或退休而主動離職者、綜援受助人,或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七項指定措施的人士,則不符申請資格。
合資格人士可在網上遞交申請,持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或自僱人士需登入指定網站填寫申請表,並上載失業或停工證明;無法提供證明者可填寫個人申述書,申報失業日期。申請人如沒有強積金戶口,則要提供額外資料。
何珮玲指,政府將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資助,預計大部分個案可於遞交申請後三至四星期內獲發資助。如申請人曾參加2020年現金發放計劃,系統會在接獲網上申請後自行識別並顯示其過往領款戶口,他們可確認沿用有關戶口,又或改用其他戶口領款。
此外,政府會於全港設立五個服務中心,有需要人士可預約前往,由職員協助填寫申請表。
為防止濫用,政府審批時會按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並在發放資助後抽查個案。如發現有人作出虛假陳述或虛報,當局有權拒絕其申請,甚至沒收已發放的資助,有關人士或會被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