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5月8日舉行,選舉提名期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公告今日刊憲。由於4月15、16日為公眾假期,提交提名表格期限為4月14日下午5時。
候選人須在提名期內親到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選舉主任。提名表格可於展城館地下索取,或於互聯網下載。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
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作出,其中須包括選舉委員會五個界別,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選舉委員。選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為是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根據《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第4A(5)(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某候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候選人提供資審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以令其信納該項提名有效。
資審會要求獲提名人士填妥並交回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補充資料表格連同提名表格一同派發,也可於網上下載。獲提名人士可於提名期內將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連同提名表格親身提交至選舉主任辦事處。
獲提名人士也可透過電郵、傳真2677 7301提交補充資料表格,或將之投遞至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投遞箱。補充資料表格應不遲於4月16日中午12時交回資審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