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宣告七名註冊醫生發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下月9日失效,屆時該等醫生過往以及在失效宣告作出後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均不得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
政府今日表示,盧寵茂根據經修訂後的香港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L《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宣告相關豁免證明書失效。在作出決定時,他已根據規例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疫苗通行證制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受損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醫生在發出任何一份豁免證明書前沒有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以及該等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等。
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減低他們進入高風險場所的風險,同時避免對公營醫療系統造成不必要的負擔。盧寵茂認為宣稱上述七名醫生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失效符合公眾利益。
該七名醫生可在下月1日或之前向醫衞局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解釋何以不應作出有關整體失效宣告。
對於政府的修例決定,盧寵茂今日出席接種疫苗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說,政府有很大責任保護市民健康,而承擔責任要有足夠法律基礎。他重申,政府依法辦事,相關條例訂立之初,便是為了讓政府有足夠權力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