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22年稅務(修訂)(指明外地收入徵稅)條例草案》,就被動收入在本港引入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該機制下月1日起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機制秉持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而且維持香港的稅務競爭力。
《2022年稅務(修訂)(指明外地收入徵稅)條例草案》旨在鞏固香港稅制,使之更有力打擊因雙重不徵稅而帶來的跨境避稅活動,並履行香港在2021年對歐盟所作修訂稅務法例的承諾。
許正宇表示,新機制下,在香港有實質經濟業務的跨國企業實體可繼續就其在香港收取的指明外地被動收入,即利息、股息和處置股份或股權權益的收益,申請稅務豁免。
得自合資格知識產權而在香港收取的外地知識產權收入也可在符合關聯要求的情況下獲得稅務豁免。個人和本地公司不受影響。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制定經濟實質要求和關聯要求,以防止空殼公司可能濫用香港的稅務安排,以實現就外地被動收入的雙重不徵稅情況。
稅務局已成立專責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並將實施一系列便利合規措施,以協助有關納稅人遵守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