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回應傳媒查詢有關尖沙咀中間道建築工地本月2日發生的四級火警,指消防人員當日發現工地地面的固定消防泵未能正常運作,該處已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向工地承建商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消防處表示,部門的火警調查組正調查是次火警成因,現階段掌握的證據顯示,起火原因並無可疑。
該處又指,會因應工程進度,適時派員巡查建築工地,並根據《消防條例》確保負責人有妥善遵從消防處通函第2/2008號《建築工地的防火安全措施》內的要求,以及令相關設施保持有效操作狀態。如有設施損壞、需要暫時關閉或改動,負責人須盡快通知該區消防局,並採取適當替代措施。
根據《建築工地的防火安全措施》,建築工地須視乎樓宇興建高度,為30米高或以上的樓層配備輸水設施。如樓宇設計高度介乎30米至80米,承建商須安裝密封式輸水系統,或於適當樓層放置消防泵;如樓宇設計高度超過80米,則必須安裝密封式輸水系統,以保障工地安全。
若發現未有妥善遵從,消防處會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向負責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在指定期限內糾正火警危險,違者可能會被檢控。
消防處最近曾於去年8月巡查上述涉事建築工地,其間測試其輸水設施,以確保運作正常,同時向負責人提供消防安全建議。此外,該處進行滅火行動時,滅火水源一般來自街道消防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