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報道及評論誤會政府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用地後會隨即在北端部分展開建屋工程,發展局今日澄清,即使政府收回有關土地,仍必須完成並依據法定規劃程序行事。
發展局指,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環境影響評估的附設條件,可能影響擬議公營房屋發展的發展密度、樓宇高度以至發展參數。有關土地北端的擬議建屋工程還需待城市規劃委員會完成審視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待有關法定土地用途和發展參數獲確立後才可推展。
而在展開建屋工程前,土木工程拓展署仍需按環保署署長的要求提交詳細布局設計和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以供審批。
涵蓋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屆滿後,政府將於9月1日收回有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