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和譴責再有國家、組織和政客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無理抨擊,指出有關言論完全出於政治動機。
特區政府今日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
國安處是次行動的涉案人士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安處行動合情、合理、合法。
特區政府強調,國家安全法律具備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針對《香港國安法》域外效力和警方行動作出肆意批評和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其虛偽和專橫跋扈表露無遺。
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堅定不移,努力不懈,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