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國政府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偏頗和具誤導性言論,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美國應立即停止對第23條立法説三道四,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政府指出,美國早被揭發對世界各地甚至多國政府進行長時間秘密監控,一名前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更公開承認曾協助策劃外國政變。美國政府此時此刻對香港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建議,特別是「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和「境外干預」罪置喙,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就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美國和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若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缺乏域外效力,便如同縱容別有用心的人在境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因此域外效力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必要元素。
美國甚至經常對別國公民濫施「長臂管轄」、單邊制裁。美國政府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域外效力的抹黑根本站不住腳。
政府已多次公開指出,建議的「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和「境外干預」罪有多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所有條件方會觸犯有關罪行,絕對不會出現有人誤墮法網的情況。政府制定有關罪行和擬備條例草案時,會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確保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
此外,所有香港執法部門的執法行動,包括逮捕和拘留均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絕疼針對個人或組織的背景或政治立場。
政府強調,「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正正是要令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得以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得以全面準確貫徹,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在香港特區的其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