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保安局予以強烈譴責,以正視聽,並強調國家安全得以維護,會為在香港經營的商戶提供更好營商環境。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布林肯一再針對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並就條例作出抹黑詆毀、誤導和錯誤的言論,是卑劣的政治技倆,盡顯其虛偽的雙標。事實上,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期間,98.6%意見表示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反映立法在社會有很強的共識,也是民心所向。
鄧炳強指出,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條例不會影響正常營商及與世界各地進行正常互相交流的本地機構、組織和人員。包括在香港從商的美國人和企業,以及美國來港旅客,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
他又指,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歐盟成員國等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在擬訂條例的域外效力時,香港特區政府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的性質。
另外,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護。鄧炳強指出,布林肯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鄧炳強強調,條例成功訂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終於得以完善。
特區政府再次表明,這是一部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它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保護家園。特區政府強烈敦促這些別有用心的外國政府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外國政府應確保有關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特區政府會繼續無畏無懼維護國家安全,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