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非常關注佐敦華豐大廈今日發生的嚴重火警,已於上午派員到場視察,並在消防處人員協助下,於下午2時進入大廈公用地方和部分私人單位視察,發現當中部分結構因火警受破損,惟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
該署表示會全力配合消防處的調查工作,如發現火警與違反《建築物條例》情況有關,該署將根據調查結果向涉事人士採取執法行動,包括考慮提出刑事檢控。
涉事大廈樓齡60年。屋宇署2018年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法團2019年10月曾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去年4月通知屋宇署已委任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該註冊檢驗人員並於5月向屋宇署提交訂明檢驗報告,建議進行修葺工程,包括更換防火門、提供逃生樓梯防護門廊和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進行改善等。
涉事大廈為早前行動策略下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約1,800幢樓宇之一,有關註冊檢驗人員也有向屋宇署交代具體進展。現時有關註冊檢驗人員正準備修葺工程的招標文件,並與法團商討承建商招標事宜。屋宇署會繼續與法團跟進,敦促其盡快展開維修工程,該署並會在需要時考慮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屋宇署2008年曾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廈提升防火保障至切合現代要求,包括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法團曾先後於2015年及2020年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有關指示,屋宇署也曾與法團跟進並發出勸喻信,惟法團現仍未遵辦指示。
就上述註冊檢驗人員提交的訂明檢驗報告,屋宇署得悉建議修葺工程涵蓋消防安全指示要求的改善工程。該署會繼續與法團和顧問公司密切跟進。
違規建築方面,屋宇署過去三年共接獲七宗有關涉事大廈有分間單位的舉報,其中五宗個案並無發現須予以取締的建築違規之處,另外兩宗個案的分間單位則發現有須予以取締的違規情況,但不涉及1樓及2樓的處所。
屋宇署今年3月19日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分別要求還原位於處所主入口的防火門和單位的耐火牆。若有關命令於限期前仍未遵辦,該署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包括考慮對有關業主提出檢控。
屋宇署呼籲所有人嚴肅看待樓宇維修和遵循相關命令,以保障樓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