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盒」稅務優惠即日生效,通過研發活動創造的具資格知識產權,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潤可獲稅務寬減,納稅人可由2023至24課稅年度起申請該稅務優惠。
具資格知識產權涵蓋專利、受版權保護的軟件,以及新栽培植物品種的權利。具資格知識產權可在世界不同地方取得註冊,其源自香港的相關利潤可受惠於「專利盒」稅務優惠。特惠稅率為5%,大幅低於現行16.5%的一般利得稅稅率。
具資格知識產權須由納稅人自行研發。若研發過程涉及收購其他知識產權,又或外判部分研發活動,則特惠稅率的利潤額度或須按比例減少。
若企業要得到「專利盒」稅務優惠,須為其發明或新植物品種取得本地註冊。此要求會在「專利盒」稅務優惠生效兩年後實施。
《稅務條例》的相關修訂已於今日刊憲生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實施「專利盒」稅務優惠可鼓勵企業進行更多研發活動和推動知識產權貿易,鞏固香港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競爭力。
另外,因應人工智能技術急速發展所衍生的版權議題,政府即將進行諮詢,探討如何繼續完善《版權條例》提供的保障,確保本港版權制度健全和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