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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當局建議訂立的「簡樸房」標準,已平衡所有需要,目的為取締劣質劏房。他強調,當局重視執行上的靈活性和彈性,分批、有序處理問題。
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不合標準的分間單位必須改建為合標準的「簡樸房」,建議標準包括必須有窗和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等,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
李家超今日在記者會上闡述有關政策,指處理分間單位問題必須看清事件本質,現有約11萬戶居民住在分間單位,有實質住屋需要,當局要按部就班,既提升分間單位的標準,同時處理到真正的住屋需要。
他指,分間單位良莠不齊,相信訂立「簡樸房」標準後,未來只有環境更好、更寬敞的單位才能成功租出,市場供應會隨之不斷演變。
李家超又說,相信在立法過程中,不同人士會就如何優化整個制度給予意見,也會在立法會獲充分討論。政府會設立充足的登記期,讓所有現有出租分間單位登記;至於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則不能登記,以防劣質劏房數量增加。
除了設立登記期,當局也會設定寬限期,讓已登記單位改建,以符合「簡樸房」標準。
李家超強調,問題累積多年,不能一蹴即就,分間單位未來若不符合「簡樸房」標準,當局會按實際情況,決定就哪一批單位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