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2019年12月3日 /美通社/ -- 柯德莉夏萍(Audrey Hepburn)的長子西恩弗雷(Sean Hepburn Ferrer)在一家慈善機構向他提起的訴訟中勝訴。為了延續母親的公益事業,西恩弗雷于1993年成立了這家慈善機構。洛杉磯高等法院在經過四周的庭審後,法官David Sotelo作出判決,指出該慈善機構聲稱擁有在未經西恩弗雷同意的情況下,獨立使用柯德莉夏萍的姓名和肖像,或與第三方簽訂合同的權利,是毫無根據的。
2017年2月,總部位於加州的慈善機構Hollywood for Children(簡稱:HFC)(理事會由三人組成:西恩弗雷同母異父的弟弟盧卡-多蒂(Luca Dotti)、西恩弗雷的前律師Paul Alberghetti和前助手)起訴西恩弗雷並試圖證明,即使西恩弗雷(和他的弟弟)是柯德莉夏萍的知識產權的唯一所有者,該機構也擁有在未經西恩弗雷同意的情況下,獨立使用柯德莉夏萍姓名和肖像的長期權利。HFC還以西恩弗雷涉嫌干涉其與第三方簽訂合同為由,要求西恩弗雷賠償超過60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據稱HFC允許上述第三方未經西恩弗雷的同意,便可使用柯德莉夏萍的姓名和肖像。法院認定,HFC從未擁有獨立使用柯德莉夏萍姓名和肖像的權利,只能以「The Audrey Hepburn Children's Fund」(Hollywood for Children的別稱)的名義來使用這類知識產權。因此,法院認為,HFC未經西恩弗雷同意,便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已超出了其權利範圍,屬非法行為。除判處西恩弗雷勝訴外,法院還依法作出裁決,認定HFC要求西恩弗雷因干涉其簽署合同而作出經濟賠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拒絕就該索賠進行庭審。
西恩弗雷的首席出庭律師Lawrence Segal表示:「我一直很清楚,HFC有隨意使用柯德莉夏萍姓名和肖像的行為,遠遠超出了西恩之前允許他們有限使用這類知識產權的範圍。他們感覺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仿佛就是這些知識產權的所有者,而不是西恩弗雷和他的弟弟。HFC試圖奪取西恩對自己母親姓名和肖像的控制權,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膽大妄為。西恩過去曾允許HFC出於特定的籌款目的,使用柯德莉夏萍的知識產權,而且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然而HFC之後不再徵求許可,並非法使用這些知識產權的籌款所得,但事實上,該機構並不擁有這些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控制權。法院還指出,HFC從未在任何時候擁有柯德莉夏萍姓名和肖像的許可或獨立權利,因此HFC在針對西恩的訴訟中所主張的全部內容均遭到駁回。西恩在各方面都占了上風。」
在得知法院的判決後,西恩弗雷說:「在公開法庭文件和新聞稿中遭到中傷之後,事實終於浮出水面。在我1993年成立Hollywood for Children時,我的願望就是延續母親的慈善事業,而這已經成為我們的家庭文化。2012年從Hollywood for Children辭職後,我讓弟弟來負責,之後我成為美國地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S Fund for UNICEF)柯德莉夏萍學會(Audrey Hepburn Society)的名譽主席。美國地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主席Caryl Stern可以作證,這家學會為全球兒童籌集了超過1.5億美元的善款。但是,當我的弟弟盧卡拒絕繼續授權該學會時,我們不得不將其關閉。如果有人在網上查到了Hollywood For Children的990號免稅申請表,就會發現這個案子似乎與慈善無關。自己的兄弟和曾經的律師都來攻擊你,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這段經歷是我有生以來最黑暗的時刻。頭條新聞基本上都是『柯德莉夏萍(慈善機構)起訴她的兒子』。我一生都中規中矩,遭此質疑簡直就是一個巨大的考驗。這是一次勝利嗎?考慮到所面臨的問題和牽涉到的人,相比勝利的感覺,我更感到釋然。我現在希望能回到正軌上:延續母親的仁愛和慈善事業。」
Hollywood for Children於2017年2月起訴西恩弗雷,Sotelo法官在今年7月聽取了雙方的最後陳述。點擊此處,可查看David Sotelo法官在這場非陪審團審判後公佈的九頁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