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表示,新都綜合醫務中心(天水圍)早前為36名市民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的復必泰疫苗,該署正調查和跟進事件,並已向該醫務中心發出警告,敦促對方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涉事醫務中心位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新北江商場地下G3鋪。衞生署本月6日接獲該醫務中心通報,指本月2日和4日分別為12名和24名市民接種解凍第31天和第33天的復必泰疫苗,即疫苗已逾建議使用日期數小時和兩天。
根據疫苗製造商的建議,復必泰疫苗須於解凍後貯存於攝氏二至八度,並於31天內使用。署方其後巡查該醫務中心,證實該中心人員有按指引把疫苗貯存於合適的溫度和環境。
此外,署方即時向復星醫藥查詢有關疫苗的安全、效能和質素資料。復星回覆指,並無資料顯示有因使用超過相關保存期疫苗而出現的不良反應。署方也得悉有關疫苗解凍後兩個月的穩定性數據,有待藥廠進一步確定。
衞生署並已要求有關醫務中心跟進36名受影響市民的健康狀況,兩人報稱腸胃不適,其中一人於急症室求診後正待康復,另一人正留院觀察,情況穩定,其餘市民未有報稱不適。
徵詢本地專家意見後,署方初步評估是次疫苗接種有效,但謹慎起見,受影響市民應在完成整個疫苗療程後接受抗體水平測試,以確定疫苗有效性;有關人士會獲署方安排轉介至專家跟進。
衞生署再次提醒各醫務中心應定時檢查疫苗解凍後的貯存狀況,並妥善處理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