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六人,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行。
國安處今日在天后、旺角、牛頭角、荃灣、上水和長洲拘捕四男兩女,被捕者年齡32至67歲,正被扣留調查。
調查顯示,他們涉嫌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東區裁判法院等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者住所,檢獲一批涉嫌與案有關物品,包括串謀到法庭作出滋擾行為的記錄。
警方提醒市民,有關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屬嚴重罪行,可被判處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