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10月8日和15日在香港舉行;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運輸主任的新一輪招聘將於9月展開。
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起接受報名,本月18日下午5時截止。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者須持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投考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或二級運輸主任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或同等成績。政府下月會另行公布該四個職系的招聘詳情。
此外,就所有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申請人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由於投考四職系者不會獲自動安排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政府提醒有意應徵者,若尚未具備相關考試成績,便應報考本次綜合招聘考試的相關試卷。
為方便身處香港以外地區人士,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也暫定12月10日在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悉尼舉行,惟申請人只能選擇在香港或上述其中一個城市應考。
因應新冠疫情的最新發展,公務員事務局可能會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申請人應留意該局網頁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