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負責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成因的工作小組已完成調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LED屏幕墮下足證裝置並非安全穩固,場地租用人違反租用條款的部分規定。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領導、負責調查7月28日香港體育館Mirror演唱會事故成因的工作小組詳細檢視墮下的LED屏幕、舞台設備相關裝置和實驗室檢測結果後,認為意外成因包括金屬疲勞引致鋼索斷裂、吊環螺絲裝置設計出現問題,以及懸吊系統安全系數不理想。
楊潤雄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考慮工作小組的調查結果後,認為場地租用人違反租用條款的部分規定。他指,根據規定,租用人須提交有關使用場地建議安排的準確詳情,但其提交有關LED屏幕的重量資料明顯不準確,誇大懸吊LED屏幕鋼索的安全系數。
康文署並已將相關資料轉交警方再作調查。
根據紅館的租用條件,租用人有責任確保其本人、僱員、合辦人、承辦商、分包商等遵守紅館一切租用條款及有關法例。租用人要確保其帶入紅館的裝置安全穩妥,也須委聘認可人士證明有關裝置達到業內認可標準,並且安全穩固。
紅館啟用近40年均採用上述安排,業界一直積極配合,以往在紅館舉行的演唱會也大致順利舉行,證明機制行之有效。
楊潤雄表示,根據他與業界的接觸,大家都對事件深感震驚,且認為這次只屬個別事件,不代表業界整體表現。他又指,絕不姑息涉事人士,定必依法嚴懲處理。
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表示,工作小組提出一系列建議強化現有租用機制,包括在驗證機制中更清楚訂明每名負責人員的工作範疇和角色、租用人委聘的專業人士須更早入場參與檢測舞台設計和定期監督舞台工作。
工作小組並要求加強核證搭建物和器材設備的重量,以及要求主辦方提供鋼索品質檢測證明,確保所用鋼索的品質符合規格。
李子俊續說,康文署會研究引入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獨立第三方審核人員,視乎需要檢視租用人所進行的工程和安裝的裝置,並會鼓勵主辦方在演出前盡早綵排,以減低舞台上發生意外的機會。
未來數月,康文署會與業界商討加強措施的執行細節。在未正式落實措施修訂租用條款前,業界仍須遵守8月起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採取其他獲康文署接納、保障表演者和觀眾安全的措施。
工作小組的調查報告已上載康文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