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建議修訂多個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以期壓縮發展時間表,加快造地,回應社會對土地房屋的殷切需求。相關法案明日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
《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修例建議涵蓋城市規劃、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鐵路工程等範疇,對加快土地供應起關鍵作用,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所需時間,將由最少六年減至四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需時則由13年大減至七年。
修例建議不但提速提效,也確保發展程序保持專業質素和適度公眾參與,讓當局及早處理受影響人士的安置補償。
條例草案循五個方向修訂現有程序,包括精簡和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複性質相近的程序、明確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以及精簡其他雜項程序以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
另外,藉此契機,當局會加強《城市規劃條例》有關執管的條文,以更有效保護鄉郊地區具生態價值但正面對發展壓力及環境破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