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連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建議,從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六個月大至17歲健康兒童應接種共三劑新冠疫苗;長者、孕婦、醫護人員等優先組別人士今年應接種加強劑。
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今日連同專家顧問團舉行會議,討論並發出有關今年本港接種新冠疫苗加強劑的暫擬共識建議。
經參考世衞最新建議,聯合科學委員會連同專家顧問團建議,從沒有感染新冠病毒的六個月大至17歲健康兒童應接種共三劑新冠疫苗;5至11歲免疫功能正常的兒童若從沒有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並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應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最少五個月後接種額外一劑疫苗。
此外,聯合科學委員會連同專家顧問團建議,優先組別人士,即年屆50歲或以上長者、18至49歲有長期病患的成年人、六個月大或以上免疫力弱的人士、孕婦和醫護人員,不論以往接種新冠疫苗的劑數,今年應在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至少六個月後額外接種加強劑。
至於有長期病患的六個月大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以及18至49歲的健康成人,專家認為他們今年可按個人意願選擇額外接種加強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