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今日宣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按原有框架和規定,延長申請期延長一年至明年5月5日。
局方表示,考慮到現時若干潛在項目的倡議人正積極與土地共享辦事處洽談其初步方案,遂延長申請期一年,讓倡議人擬備所需資料並正式提交申請。
先導計劃旨在讓有意分享其私人土地的項目倡議人協助增加短中期公營房屋供應,局方提醒項目倡議人盡早提交申請。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出,若私人土地業權人不及時提出申請,便難以達到協助增加供應之效,而隨着政府主導的造地項目陸續到位,先導計劃的功能便會減退。
她又表示,當局會繼續推展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並鼓勵有意參加先導計劃者及早聯絡辦事處,盡快遞交申請。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2020年5月6日推出,至今接獲五宗申請。三宗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位於元朗和大埔區,擬提供合共約21,600個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個公營房屋單位,今年年底起陸續展開法定改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