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司長林定國就郭榮鏗和任建峰的專業失當行為,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律政司尊重兩個法律團體處理投訴和行業自我監管機制,相信有關團體定必嚴謹、恰當、及時和依法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是次投訴。
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兩人利用大律師及律師身分,企圖增加其可信性及權威性,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特別是香港特區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
聲明指,兩人的行為損害特區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有違大律師及律師基本操守,行為極為不當,律政司司長作為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和維護法治的公眾利益守護者,必須維護香港法治及司法公義,責無旁貸。
林定國表示,郭榮鏗和任建峰作為本地法律界成員,以失實指控攻擊香港司法制度,郭榮鏗更鼓吹要破壞香港金融制度,意圖干擾法官依法審理國安案件;任建峰則提出和支持「制裁」法官和檢控官,更以「制裁」其家人為脅迫。此等行為公然踐踏公義,更會損害香港市民福祉,實屬不能接受。
他說,兩人的行為涉嫌嚴重違反法律執業者的重要專業守則和道德,尤其是維護所屬專業的名譽和尊嚴。有關行為令業界聲譽受損,並影響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和法治的信心。
聲明又指,香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並受《基本法》保障,而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本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所指,不論是否《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法官都依據席前證據,盡其所能忠誠地引用相關法律判案。律政司在《基本法》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檢控決定。
香港大律師和律師必須遵守所屬專業團體制訂的行為守則及專業操守指引,《法律執業者條例》及其附屬條例訂明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分別作為大律師和律師專業分支監管機構,獲條例賦權,可將有關行為操守事宜呈交兩個法律團體的紀律審裁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