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2023至24學年第二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12月3日舉行,本月13日至26日接受報名,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這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會在2023至24學年或2024至25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曾參與測試並及格者,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本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幼稚園教育計劃下幼稚園的新聘教師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此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第三至五輪測試分別於明年4月、6月和7月舉行,有關安排稍後公布。